1.身故与全残利益给付
保障期内身故或全残,可获得“身故或全残利益给付金额”,为以下两项金额中较大者,继而保单终止:
A.保险金额加上已缴保险费以及未领取的红利及其累计生息;
B.当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期满利益给付
客户生存至约定的期满利益给付年龄,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全部期满利益,也可选择固定年金形式每月领取,直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固定年金的具体领取金额将在领取时约定,若被保险人未满88周岁身故,将剩余金额按月给付其受益人)
注:期满利益给付是保险金额的200倍。
3.红利给付
从保单生效的第二年起中宏将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宣布分红金额,直至保障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