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期满利益给付
若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时的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然有效,将支付100%保险金额的期满金予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终止。
2.身故利益给付
从保单生效日起至100周岁间,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现金价值总计/已缴纳之保险费,三者中的最大者赔付给保单受益人。
3.生存现金给付
公司每三年末按3%保险金额的比例派发生存现金予被保险人,直至保单期满或被保险人身故。
注:生存现金可以现金领取,也可以留存公司累计生息。
4.红利给付
从保单生效的第二年起中宏将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宣布分红金额,具体数目将视经营状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