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外残疾身故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90天内死亡或残疾,按赔偿表赔付10%-100%不等的保险金额。
2.意外全残额外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90天内第一级残疾中任一项目,则按保险金额给付100%保险金 。
3.保证增额利益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一年度续保保险金额,将自动增加投保保险金额的5%,最高累积到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25%止,此项利益无需额外缴纳保险费。
4.交通意外额外利益给付:(不享受保证增额利益)
若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陆路或水路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事故导致90天内死亡或残疾,按赔偿表额外赔付10%-100%不等的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以乘客身份搭乘航空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事故导致90天内死亡或残疾,按赔偿表额外赔付20%-200% 不等的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