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大疾病保障
若被保险人于保单签发90天后首次罹患下列重大疾病之一,赔付100%保险金额,该合同随即终止。
30种重大疾病:
1 癌症 2 脑中风 3 心肌梗塞 4 肾功能衰竭 5 重大器官移植 6 冠状动脉搭桥术
7 心瓣膜手术 8 昏迷 9 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10 主动脉手术 11 瘫痪 12 多发性硬化(MS)
13 肌萎缩性侧索硬化 14 再生障碍性贫血 15 失聪 16 失语 17 大面积烧伤
18 肌营养不良 19 脊髓灰质炎 20 进行性球麻痹 21 进行性肌萎缩 22 系统性红斑狼疮
23 溶血性链球菌坏疽 24 脑炎 25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26 去皮质综合症 27 良性脑肿瘤
28 暴发性病毒性肝炎 29 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30 细菌性脑膜炎
2. 永久性全残保障
若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发生合同约定的永久性全残,给付100%保险金额,该合同随即终止。
3. 身故保障
若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则给付100%保险金额,合同随即终止。
4. 期满利益
被保险人生存至80周岁时未发生本产品所指定的重大疾病或永久性全残,将给付100%保险金额,合同随即终止。
5. 红利给付
从保单生效的第二年起中宏将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宣布分红金额,具体数目将视公司上年经营状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