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周岁
1.生存利益给付: 被保险人18-21周岁,每年分别给付100%、105%、110%、115%的保险金额作为教育金。 2、身故利益给付: 被保险人于21周岁前身故,获赔现金价值与已缴保费及利息的较大者。 3.红利给付: 从保单生效的第二年起中宏将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宣布分红金额,具体数目将视经营状况而定。